内外勾结助车逃费 收费员和黄牛获刑
作者:陶永华 鞠凯 发布时间:2013-06-14 浏览次数:428
近日,靖江法院依法公开审理一起职务侵占案,令人吃惊的是,江苏广靖锡澄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江阴北收费站的原7名收费员和几名黄牛一起站在了被告席,最终他们因为内外勾结作案、参与作案225次,偷逃高速公路通行费计209710元,犯职务侵占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三个月至拘役三个月,缓刑五个月等判决。
孙某是江苏广靖锡澄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江阴北收费站收费员,今年才26岁。2012年8、9月间,孙某与自己的哥哥、蒋某、徐某(另案处理)计议,驾驶牌号为鲁QM8873及苏F94605的小型货车,在江阴长江大桥北侧与途经靖江的长途重载货车交换高速公路通行卡并驶入锡澄高速公路。后来孙某又与他的其他六位同事分别结伙,利用各自当班之机,擅自对驶出江阴北收费站的使用小型短途通行卡的长途重载货车予以放行以帮助长途货车偷逃通行费。
庭审中,被告人当场交代,这11人各有分工,孙某的哥哥、蒋某等黄牛在广陵服务区发放名片,寻找到重型货车后再与收费站当班的“内线”联系好,互通对方的车号和通道号,重型货车在中途换上小吨位、短途车的卡,经过收费站时,“内线”便偷偷放行。据孙某交代,长途重型货车一般需要缴纳通行费1000多元,而使用他们的办法后仅需600至700元。收费员每次放行,可得到100元的好处,事后由孙某分发,当然孙某放行一辆可以拿到150元。
事后,因高速公路收费信息记录反映,上述两辆货车在一天内,频繁出入江苏、山东境内,情况异常,引起了江苏广靖锡澄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稽查人员的关注,此案终于暴露。
法官警示:这是一起高速公路收费站工作人员内外勾结,有组织、有预谋利用换卡偷逃高速路过路费的案件,社会危害性极大,影响十分恶劣,给国家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作为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应加强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建设,加大对高速公路行车的监管力度,认真完善车辆通行记录,发现有偷逃过路费的行为,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