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大丰法院西团法庭成功执行一起拒不履行法院民事调解书的案件。

 

瑟瑟寒冬下,冰冷的不仅有零下几度的天气,还有西团镇五河村顾西明的心。20115月,前妻瞿美凤向法院起诉离婚,后经过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自愿达成离婚协议,独生女顾小维由顾西明抚养,瞿美凤每半年给付抚育费等相关费用。半年过去了,没有生活来源的顾西明不但要赡养年事已高的父母,还要养育只有6岁大的小孩,可再婚的前妻瞿美凤并没有履行调解书确定的给付抚育费、教育费的义务。20121月份,经过多次催要无果,顾西明向西团法庭申请执行。

 

西团法庭姜庭长高度重视,联系到辖区派出所,于16日共同出警,找到被执行人瞿美凤。刚开始,瞿美凤对执行法官和民警有很大的抵触情绪,并不配合执行工作,考虑到围观群众比较多不利于执行的进行,执行员将瞿美凤带到法庭,经过耐心劝导和相关法制宣传,瞿美凤打开了心扉,原来她迟迟不愿履行义务,是因为顾西明阻挠自己接近顾小维。年关已至,为了让小孩过一个好年,执行人通知申请执行人顾西明到法庭,指出其阻挠瞿美凤行使探视权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同时也不利于孩子的成长。最终,顾西维同意以后为瞿美凤探视小孩提供方便,瞿美凤也立即履行了给付抚育费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