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后小伙凌晨开豪车,被查系酒驾
作者:刘水 发布时间:2013-06-14 浏览次数:350
近日,江苏淮安清浦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危险驾驶案件,被告人谢某因酒后驾驶触犯刑法被判处拘役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80后的谢某老家是江苏省泗阳县的,现住在徐州市睢宁县。2012年年底的一日晚上,谢某酒后驾驶凯迪拉克轿车,从泗阳县准备回徐州市睢宁县家中,凌晨0时许,心存侥幸的谢某驾车行至长深高速1866公里+100米处时,被巡逻民警当场查获。经血醇检验鉴定,谢某血液中的乙醇含量为160mg/100ml(血液中乙醇含量在80mg/100ml即属醉酒)。
根据法律规定,被告人谢某醉酒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危害公共安全,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被告人谢某归案后能认罪、悔罪,可以酌情从轻处罚。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作出如上判决。
现在好多的驾驶员朋友们都心存侥幸,感觉酒后驾车不会被查到,在这种侥幸心理的支配下,做出不理智甚至是冲动的决定,触犯法律,乃至酿成重大事故,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到头来只能悔恨当初,追悔莫及了。在此提醒广大驾驶员朋友铭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