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信“星光大道”中奖信息被骗近万元
作者:刘强 发布时间:2013-06-14 浏览次数:338
家住江苏省淮安市清浦区的吴某是央视的“星光大道”节目的忠实粉丝,可让她没想到的是,因轻信“星光大道”中奖信息,自己被骗近万元。近日,江苏省淮安市清浦区人民法院审结了该起被告人冒充“星光大道”节目组实施诈骗的犯罪案件。
2012年9月份,被告人刘某在网上结识了一名网友,获悉可以借用“星光大道中奖”的方式致富。被告人刘某在这位网友的指导下购买了两部电脑,并安装了一系列实施诈骗所能用到的软件。同时被告人范某受刘某委托,办理了多张银行卡、区号为010的来电自动转移的号码。之后被告人刘某、范某在网上开设了一个网站,自称是“星光大道节目组”工作人员,并留下来电自动转移的号码作为联系电话。为宣传联系电话,二人在网上通过百度贴吧进行自问自答,问题诸如:“星光大道节目组的电话是多少?”,然后自己回答上述联系电话并予以采纳。做好这些准备工作后,被告人刘某、范某开始利用QQ聊天工具,向不确定的号码上发布“星光大道”虚假中奖信息。
2012年10月份,被害人吴某看见自己QQ消息发送的中奖信息,信以为真,搜索到了被告刘某、范某二人开设的网站,并拨打了留下的联系电话。后电话自动转接到被告人刘某所用的手机号码上,刘某接电话后自称是“星光大道”的戴经理,告知吴某收到的中奖信息是真的,并告知吴某如果要得到奖金,必须先交纳5000元的个人所得税以及4300元的公证费。被害人吴某按刘某要求先后两次向刘某提供账号汇入5000元和4200元,后被告人刘某将9200元全部转走。汇完钱后,被害人吴某再拨打刘某电话时总是关机,恍然醒悟,于是向公安机关报案。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刘某、范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星光大道”中奖信息的手段诈骗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遂判决被告人刘某有期徒刑10个月、范某有期徒刑7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