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9日上午,溧水区保安服务公司将一面锦旗送到溧水区人民法院行政庭,感谢行政庭法官的耐心细致工作,有效化解了当事人之间的矛盾。

 

薛某原受聘于溧水县保安服务公司工作。2012115日上午530分左右,薛某下班骑摩托车经过开发区喜之郎公司路段时,因天黑下雨视线不好,撞上停放在路边的安徽籍货车尾部而受伤。薛某此次交通事故损害后被区人社部门认定为工伤。由于协商未妥,引发工伤保险待遇纠纷、不服工伤认定等系列民事、行政案件。因当事人之间对立情绪较大,承办法官卞卫明从最大程度地化解矛盾的角度出发,对双方释明法律化解纠纷。行政庭庭长周荣强也多次关心过问案件审理情况,有效推动调解、协调进程。经过多次调解,双方自愿达成协议,保安服务公司与薛某解除劳动关系,保安服务公司一次性支付薛某各项赔偿款共计70000元。同时,薛某也撤回了行政案件的起诉。

 

近年来,该院行政庭加强司法应对搞好司法服务,妥善化解因经济结构调整引发的劳资、用工矛盾纠纷,为经济转型升级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同时,积极探索行政争议实质性解决新途径,加强行政案件协调工作,统筹兼顾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与监督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有效推进了社会管理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