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法官,你们辛苦了!”67日,当相城法院执行法官冒着暴雨将六十余万元支票送到阳澄湖度假区居民老凌手中时,老人不禁热泪盈眶。

 

去年年初,老凌的儿子凌某和朋友周某一起搭乘周某亲戚金某的车,不料与一货车发生追尾事故,三人全部死亡。凌某2011年底刚结婚,女儿于车祸次日出生,家里的顶梁柱突然倒下,年迈的父母和无助的妻女都需要照顾,一家人顿时陷入了无尽的痛苦中。8月底,经相城法院审理,判决金某的继承人与货车所属的运输公司互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经过上诉、申诉等程序,今年初,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因该运输公司总部在河南沈丘县,依法可以委托给当地法院执行。但考虑到委托执行周期较长,为尽快兑现当事人的权益,院领导决定由本院执行。经向中院、高院逐级申请,再与河南法院沟通,功夫不负有心人,终于查找到该运输公司在上海设有账户的线索。执行法官立即赶赴上海冻结了相关账户,凌某、周某的近百万元执行款全部执行到位。法官立刻将好消息通知了老凌,并约定7日办理领款手续。

 

7日的苏州下起了暴雨,考虑到凌某家住阳澄湖畔,路途较远,执行法官决定亲自将执行款交给凌某,“他们一家人盼这笔钱盼了好久了,既然约好,说什么也要送过去”。风雨中,一行人驱车近一个小时,将支票亲手交到了老凌手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