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县法院推进“五项制度”切实提升执行力
作者:王营 发布时间:2013-06-13 浏览次数:441
近年来,丰县法院通过建立、健全和完善五项制度,加强规范化管理,提高工作效率,不断提升执行力。
健全各项工作通报制度。该院以《司法政务督查通报》、《机关作风督查通报》、《纪检监督通报》、《审判管理专项检查通报》、《调研宣传信息通报》15个通报为载体,内容涵盖法院各项工作,做到无缝隙管理,对干警遵守制度、加强和改进工作作风、规范审判执行行为起到了重要作用。
建立领导干部考核制度。将每个院党组成员分管情况向该县主要领导及组织部门报备,作为年底组织部门考核班子成员的依据;制定《中层干部考核办法》,强化中层干部的责任意识、创新意识、自律意识、表率意识、实干意识,使中层干部真正做到有为才有位。
实行全院干警问责制度。出台《干警问责办法(试行)》,对干警在工作中不作为、乱作为和慢作为等不履行或不正确、及时、有效履行职责的行为进行问责。在此基础上,将错案责任追究制、廉政责任制的内容纳入到工作过错责任追究制度中,并强化其他各项工作的责任落实机制。
坚持专项学习讨论制度。每周五下午组织干警学习政治思想理论、纪律作风、廉政建设的有关制度和审判业务知识,并就如何提升执行力、增强司法能力进而争创一流法院展开讨论。
建立自查自纠制度。通过发放征求意见函、召开座谈会、开展谈心活动等形式,深入排查影响审判工作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党性党风党纪方面的突出问题以及审判工作和队伍中存在的其他问题和不足,将查找出的问题整理归类,限期整改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