响水法院法警大队连续十六年安全无事故
作者:张朕齐 发布时间:2012-02-10 浏览次数:286
响水县法院法警大队自1996年成立以来,全面履行司法警察职责,成绩显著,连续十六年来安全无事故。近年来, 被省高院列入司法警察示范单位,在市中院组织的多次技能竞赛中均获得前三名,并且年年获得院先进单位。
强化安全意识,做好安保工作。法警大队针对刑事审判中犯罪分子具有伺机逃脱法律制裁的心态,民事审判中当事人时有激烈对抗的情形,定期对法警强化安全教育,分析安全形势,促使每个人在工作中保持清醒的头脑。在提解、押送、看管以及值庭等主要环节做到“早预防、严要求、高质量”。提押前,了解案情、检查械具、清点人数,核对身份;押解和看管过程中,密切注意被告人的动态;开庭前,做好审判场所的安检工作,有效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值庭中,注意力集中,维护好庭审纪律。
强化制度管理,促进规范建设。进一步完善了法庭巡查制度、羁押室制度、接待室值班制度、安全检查制度、院长接待日安全保卫制度。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事前、事中、事后全程结合,做到事事时时都有章可循,人人置身于制度的约束之中。管理工作实行“四统一”:统一计划工作、统一安排任务、统一调用警力、统一指挥行动。在具体工作中,做到管理到位、警力到位、任务到位,保障审判执行工作稳定有序。
开展技能训练,不断提高素质。坚持以体能训练为基础,以擒敌拳、队列、押解、看管、值庭、安检等项目为重点,以培养机智灵活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为突破口,切实增强体能专业素质。掌握做好群众工作的能力,在遇到情绪激动的当事人、罪犯家属、信访人时,能积极做好疏导工作,对不明真相的群众,保持最大限度的克制,做到有理有节。同时,将各项规则汇编成册,做到每位法警人手一册,做到能坚持用规则规范司法警察职务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