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应法院在调解工作中大胆创新,试行调解“四点”工作法,取得较好成效。

 

找好“沟通点”。要求法官调解案件时细致深入观察,正确把握当事人心态,对当事人处境给予充分理解,及时洞悉当事人随着矛盾发展和处理方案逐渐明朗所产生的不同心理变化,从而抓准相互沟通的点,使问题迎刃而解。        

 

找好“切入点”。区分不同案件情况,找准纠纷争议焦点,因案施策,对症下药。当事人对法律认识不同的,着重宣讲法律法规,使当事人对涉案争议的法律知识有全面了解,从而增进沟通,相互谅解;案件事实存在分歧的,则在查明事实真相后,立足事实讲道理,使当事人缩小分歧,达成一致。

 

找好“感化点”。对于诸如民间借贷纠纷、离婚一类的案件,抓住双方当事人原有的友好关系,选准感化点,综合发挥法律与道德规范的双重作用,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明之以法,让当事人在互让、互谅中解决矛盾纠纷。   

 

找好“助力点”。该院高度重视调动社会各方力量配合法院调解,主动联络各级基层组织、调解组织负责人、人大代表参与案件调解,邀请当事人家庭成员中德高望重的人和明事理的亲戚朋友、邻居,共同做当事人的说服教育、劝解工作。据不完全统计,该院近三成调解结案的案件系借助社会力量得以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