沭阳法院按照深化法治江苏建设的部署要求,积极开展公正司法为民活动,自2010年以来,全院办结各类案件56148 余件,年均办案均超15000件,法官人均结案200件以上。先后被最高院评为“人民满意的好法院”、“全国法院文化建设示范单位”,被省高院评为“全省优秀法院”,两次荣立集体一等功。

 

为了确保司法公正,该院坚持把案件质量作为审判工作的生命和审判管理的中心,在案多人少矛盾突出的情况下,更加注重通过简易化、精细化和专业化审理相结合,出台《案件汇报工作规范》,要求承办人汇报案件时脱稿并画法律关系图,提出明确处理意见,杜绝“审而不判”现象。强化庭审活动的实效,把庭审作为法官能力展示的舞台和解决法律问题的中心地带,出台《关于提升案件当庭宣判率的实施意见》,明确当庭宣判案件的类型,当庭宣判的内容及考核标准,要求法官当庭认证、当庭说理、当庭裁决。开展6类案件庭审经验总结活动,全面提升法官庭审技能。强化法律文书质量,统一裁判文书格式规范,成立评审委员会,每月进行一次裁判文书评查,每年举办一次同命题法律文书制作竞赛,评选出优秀、不合格法律文书,并上网公示。强化错案责任追究,审委会每月对全院发改案件进行一次评查,现场作出责任认定,落实惩处措施。去年以来,全院案件发改率仅为0.19%,同比下降0.42个百分点。

 

该院全力践行司法为民宗旨,积极服务现代农业发展,前移关口,上门服务,定期组织法官到各乡镇高效农业示范区走访调研,对政策性较强的土地流转纠纷,全力做好诉前调解工作,把纠纷化解在诉前。对现代农业发展中出现的法律问题,及时向党委政府提出司法建议,上报的《现代农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和对策建议》被宿迁市委采用。

 

为了做好信访接待工作。该院在“百度贴吧”上开设院长接访主题帖,通过网络倾听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院领导轮流接访,每天轮流接待来访群众,对重点信访案件,实行约期接谈制度,尽全力解决信访人实际困难。承办人一线接访,积极走访上访人及其亲友、单位领导和当地党委政府、基层组织,积极争取支持,整合社会资源,形成化解合力。同时不断完善便民利民措施,诉讼服务中心为群众提供“门诊式”诉讼服务,年均接待群众2万余人。实行巡回办案制度,在农忙季节,审判庭和法庭到乡村巡回办案,对行动不便的老弱病残当事人上门办案,在县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和交巡警部门设立巡回法庭,方便群众诉讼。落实公开审判制度,除法定情形,所有案件一律公开审理,开庭三日前公布开庭信息,成年公民凭身份证旁听庭审,接受人民群众监督。2010年以来,全院案件公开开庭率一直在保持在95%以上。在各人民法庭均设立诉讼服务站,在不设法庭的乡镇和偏远的村设立巡回审判点。三年来共巡回办案2330余件次,提供法律咨询15000余人次,受到人民群众一致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