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经济开发区法院推出维护妇女、女童权益十项举措
作者:陈萍萍 发布时间:2013-06-13 浏览次数:380
为保护妇女和女童合法权益,预防、制止和制裁侵害妇女、女童人身、财产权益的行为,镇江经济开发区法院与区妇女工作委员会联合出台依法维护妇女、女童权益十项举措。并于6月9日,联合举办新闻发布会。《扬子晚报》、《镇江日报》、《京江晚报》以及江苏电视台、镇江电视台、电台等多家媒体记者到场参加。
发布会上,该院新闻发言人副院长袁泉向社会发布了《关于依法维护妇女、女童权益的十项举措》的相关内容。随后,新区妇工委副主任赵虹、袁副院长以及该院副院长杨荣回答了媒体记者提问,包括召开本次新闻发布会的背景,该院作出的镇江首份关于反家暴人身安全保护裁定的内容以及该保护令将对以后的妇女维权产生的影响等等。最后袁副院长还着重介绍了该院在预防、制止伤害女童事件上的相应举措。
发布会后,该院发出反家暴人身保护令的承办法官接受了江苏电视台“零距离”记者、镇江电视台新区之声记者的专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