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得见的公正”彰显司法新风尚
作者:顾敏 发布时间:2012-02-10 浏览次数:1094
为进一步深化司法公开,江苏法院全面推进法院信息新闻发布、庭审网络电视直播、庭审案件三同步。“现代法治意义上的公开是指'法律底线之上'一切皆可公开,但是司法实践中有的地方却存在'选择性公开'的现象。” 省高院院长公丕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三同步的举措,就是为了改变以往司法神秘、保守、高高在上的传统形象,营造出一种老百姓看得见、摸得着的司法新风气。
直面公众,一年200多场发布会
龙年上班第一周,省高院宣传处的工作人员为准备新年第一场新闻发布会的材料忙得不可开交。2月2日,省高院副院长褚红军向中央、省、市几十家媒体通报了全省去年的审判执行情况,一同发布的还有2011年14大典型案例。据介绍,去年全省各级法院共举办各类新闻发布会200多场。除采用传统的新闻发布模式,法院还把发布会搬出会议室,组织记者实地挖掘鲜活素材。
当前,由各种利益诉求引发的矛盾纠纷增多,并大量以诉讼的形式进入司法程序。面对公众、媒体关注的视线,省高院要求,各级法院要强化新闻执政意识,主动设置新闻媒体与人民群众感兴趣的议题,重大问题不缺位,关键时刻不失语。今年,省高院将建立一个法院内部信息发布体系,使新闻发言人能够掌握更加全面的情况,随时帮助记者了解相关信息。
鼠标一点,在家“旁听”庭审
去年12月29日,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通过网络同步直播一起知识产权纠纷案的庭审。记者在市中院的官方网站“南京审判网”观看,发现声音清晰,视频主画面不停地切换定位每一位发言人,法官和当事人的一举一动近在眼前,电脑前观看的网民如同亲临庭审现场。
“网上有那么多双眼睛盯着,任何一个小失误都有可能成为网民关注的焦点。”面对镜头,南京市中院法官卢山坦陈压力不小。庭审前,他将双方提交的证据材料看了很多遍,反复研究案情,以便在庭审中及时归纳双方观点。当天下午,南京市中院院长胡道才与网友交流时郑重承诺,2012年会保质保量完成100档直播,主要是公众关注、与民生相关、具有典型意义或法律指导意义的案件,而且不会刻意回避敏感、争议案件。
为在全省推广审判视频直播,去年省高院专门出台《关于推进互联网庭审直播工作的通知》,明确了各相关部门开展庭审直播的形式以及责任分工、案件选择和工作流程。
记录有误,当庭就可修改
“审判长,我刚看到我讲的一个例证书记员记录时遗漏了,能让我再说一遍吗?”今年1月20日,淮安市清河区人民法院正在审理的一起欠款合同纠纷案件,原告通过法庭内电子显示屏幕同步显示的庭审记录发现遗漏。该院院长卢正苏告诉记者,通过同步录音录像、同步记录、同步显示庭审记录“三同步”系统,该院去年审结案件8678件。有了同步录音录像后,庭审记录有差错当庭就可核对修改,还可对法官庭审规范化实时监控。
作为我省推进司法公开的又一重要举措,目前这项工作已在全省各级法院全面推开。
在无锡市中院审理的一起涉外商事纠纷案件庭审现场,记者注意到,当审判长要求原告律师逐条说明7项清算义务时,原本语速正常的律师双眼紧盯桌子上的屏幕,边陈述边等待着书记员录入,讲到几处货款金额等数据时更是多次重复,三位合议庭成员也耐心地等待着书记员的录入。无锡市中院知识产权庭庭长蔡毅庭审后说,当事人十分关注庭审记录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同步录音录像可以避免记录情况和实际叙述的歧异,对于一些知识产权专业术语的记录也更为准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