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泽法院三项措施开展裁判文书制作规范月活动
作者:汤涛 葛春红 发布时间:2013-06-08 浏览次数:457
根据省、市两级法院关于开展庭审评查、裁判文书和定案把关机制评查活动的要求,为进一步规范裁判文书制作,洪泽法院于6月份开展裁判文书制作规范月活动,采取三项措施规范裁判文书制作:
加强学习。该院组织学习“三评查”活动的相关要求,明确评查范围、评查标准,并结合该院制定的《裁判文书制作规范》,使审判人员通过学习对标找差,牢固树立裁判文书制作规范意识。
强化审核。对6月份需要印发的裁判文书,必须经过“三道审核关”才能予以印发:院、庭长核稿关,裁判文书首先由院、庭长核稿签发;裁判文书审校室审校关,经过院、庭长签发后的裁判文书交由审校室的审校人员再次审校;院领导交叉审校关,已经由院、庭长及审校室审校后的裁判文书最后由院领导交叉审校,以减少或杜绝瑕疵文书,只有通过三道审校关的裁判文书才能予以印发和盖印。
注重效果。审管办负责对审校意见进行汇总,针对存在的问题与业务庭加强沟通,督促整改。同时就裁判文书制作存在的共性问题形成通报,将裁判文书制作情况分“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进行考核,对优秀裁判文书及制作较差的裁判文书在内网上予以公示,供大家学习、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