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阳法院“专兼结合”提升人民陪审效果
作者:常开平 发布时间:2013-06-08 浏览次数:407
泗阳法院高度重视人民陪审员的选任工作,通过培训提升陪审能力,促进司法公正。2012年一审陪审率为94.31%,全市基层法院排名第一,2013年一季度一审陪审率更高达97.36%。
精心选拔任命。通过公开招聘,设定严格的选拔条件,最终从众多候选者中选出15名人民陪审员予以任命,15名陪审员中大多数是德高望重的退休教师、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以及文化程度较高的其他工作人员,确保人民陪审员具有较高的个人素质,把好司法公开透明、司法公正这道关口。
注重学习培训。通过召开座谈会、案例研讨会、庭审观摩、学习培训等方式提升人民陪审员的法学素养,定期组织人民陪审员参与疑难复杂案件的讨论、学习新出台的法律法规,有针对性的开展学习教育活动,并为人民陪审员配备了相关的法律书籍和报纸等供其学习,有效促进了人民陪审员业务素质的提高。
专兼结合陪审。为确保人民陪审员的参与度,该院从遴选的15名陪审员中确定6名为专职陪审员,分配给相关业务庭,和法官书记员一样正常上班,其他9名为兼职陪审员,有选择地参与案件审理。通过专职兼职相结合,并定期开展多名陪审、陪审员参与判决合议等方式促进陪审效果的发挥,确保司法公正。
科学管理考核。专门制定《人民陪审员管理考核暂行办法》和《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陪审员工作的意见》,对人民陪审员履行职务、日常管理、考核奖励等方面做了详细的规定,实现人民陪审员管理考核制度化、规范化,年终还为其专门设立奖项,奖励年度表现优秀的人民陪审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