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法院发挥裁判功能强化商事案件判决
作者:陈露露 发布时间:2013-06-08 浏览次数:393
为充分发挥商事案件裁判的导向、规制和评价功能,滨海法院积极采取措施强化商事案件判决。今年1—5月份,该院商事判决案件占商事案件总数的61.3%,同比上升22.5%。
转变工作理念。充分发挥裁判功能,商事审判理念由“注重调解”向“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转变,摒弃对商事案件设定调解率目标值的做法,推行商事案件繁简分流,对事实清楚、争议不大、当事人接受调解的案件转入速裁大厅快速办理;对法律关系复杂、双方对抗激烈的疑难案件转入民二庭办理,强化裁判导向,实现简案快审、难案精审。
加强事先监督。前移纪检监察关口,在立案大厅设立投诉台,随案发送案件提示书,告知自愿调解原则和调解期限,在速裁大厅设立纪检监察办事窗口,每天派驻一名纪检监察干部值班,对每起诉前调解和速裁的案件进行实时监督,切实防止以拖压调、久拖不决行为。今年以来,该院无一起以拖压调现象。
配强审判力量。调整充实民二庭审判力量,将4名硕士研究生法官安排至民二庭,占全院研究生总数的30.8%,选派全市法院知名法官、审判业务骨干各1人到民二庭担任审判长,根据审判员个人专长将一类商事案件重点交由一名法官办理,着力培养专家型法官,提高商事裁判水平。
提升判决质量。编印金融借贷、保险合同、股权转让等纠纷审理指南4份,收集10个典型商事案件判例,着重加强适用法律能力的培训,提升裁判公信力;完善合议庭评议、庭长、分管院长三级定案把关机制,对事实是否清楚和适用法律是否准确重点把关。今年以来,该院商事案件实现“零发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