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快速办案,13名农民工拿到拖欠近一年工资
作者:王志红 发布时间:2012-02-09 浏览次数:272
近日,刘某等13名农民工给南京建邺法院金泰文法官寄来一封感谢信,正是金泰文法官的高效办案,才使刘某等13名农民工在春节前夕拿到了拖欠近一年的工资,使大家欢欢喜喜地过新年。
2010年9月份,南京某装饰设计工程公司将无锡接待楼、办公楼项目所有的油漆线灰工程承包给刘某等13人施工,2011年2月份完工。2011年8月9日双方对工程量及工程款进行了核算,先确定工程款136600元,约定后四项工程款于2011年11月20日-23日结算,全部工程款于2011年11月23日前付清。后公司分两次共给付刘某工资111000元,尚欠劳工工资25600元未付。
刘某作为13位民工代表,曾多次专程来南京要求公司给付拖欠劳工工资,公司总是久拖不给。眼看已近年关,工友们都渴望拿到钱回家过年,在工友的满怀期待下,刘某于2011年12月又来南京与公司协商,但公司仍推诿搪塞。无奈之下,刘某于2011年12月底将公司诉至建邺法院。虽然刘某所要金额不多,但建邺法院诉讼服务中心主任金泰文考虑到已近年关等情况,尽快安排双方于2012年1月9日下午组织双方调解。在金主任积极有效的调解下,公司答应给钱,双方就给付金额达成一致,公司于2012年1月12日早上给付刘某等拖欠已久的工资23100元。建邺法院在很短的时间内为刘某等13名农民工解决了拖欠工资问题,让刘某等人开开心心地回家过年好年。
刘某在感谢信中说到:身为地方百姓父母官,你们将国家赋予的权力和义务认真的贯彻落实到为人民办实事上,“群众事无小事”这句话在你们身上展现得淋漓尽致。是你们,维护了法律的神圣尊严,创造了和谐有序的社会环境,为人民安居乐业,创业健康发展,社会不断进步创造了有利条件。在此,请允许我再次代表我的13位农民工兄弟向贵院金泰文法官致以最崇高的谢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