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骗钱不惜自残 职业碰瓷团载了
作者:赵颖颖 发布时间:2013-06-07 浏览次数:192
当今,相信大家对“碰瓷”都不陌生,在社会进步的同时,碰瓷党竟成为了一个新的职业。近日,仪征就出现了一个由10人组成的专门以碰瓷为生的团伙,一年间犯案28次,没想到最后一次竟栽在了司机老陈的手里。近日,仪征法院以诈骗罪对诈骗团伙进行了公开审理,依法判处头目王某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其他被告人也受到相应刑罚。
2011年12月11日,仪征市民老陈驾车行驶到宁通高速公路北附道三八村段时,突然听到车后有异响,他急忙停车查看,一个骑自行车的男子躺在地上不断呻吟:“哎呦,疼死了,我的手断了……”老陈觉得自己刚才行驶的时候并没有违章,怎么会突然冒出个伤者呢?他还在纳闷,一路人走过来,说:“你把别人撞倒了还愣着干嘛,怎么还不赶紧救人?”老陈静心一想,认为还是报警,但是两个人却一直提议私了。这更加令老陈怀疑。老陈谎称身上带的钱不够,需要打电话让家属送钱,不过实际上他走到一边悄悄拨打了110报警。很快警方赶到现场,经过调查发现这是一起碰瓷案件,很快警方将头目王某抓获,紧接,这一犯罪团伙的其余成员也纷纷落网。据王某陈述,他们中扮演伤者的只有三四个人,为了不被别人识破,他们往往对自己的身体自残,造成骨折,碰瓷的时候就谎称是被撞伤的,如果骨折有康复迹象,就在旧伤的基础上人为制造新伤以蒙混过关。
经审查,2010年12月至2011年12月间,以王某为首的犯罪团伙以此手段在邗江、仪征等乡镇道路上,诈骗作案28起,骗得现金47000元,其中成功了27起。
仪征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王某等十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依法判处王某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其他九人也受到相应刑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