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彩领:实施“四项工程”提升队伍建设成效
作者:岳彩领 发布时间:2013-06-07 浏览次数:834
近年来,丰县法院党组始终坚持“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的工作思路,立足“四个强化”,大力推进“创先争优”、“素质提升”、“清风正气”、“法魂育人”四项工程建设,着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业务过硬、作风优良、奋发有为的法官队伍,为审判工作科学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一、强化思想政治建设,推进“创先争优”工程。扎实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通过组织重温入党誓词、重读红色经典等活动,进一步坚定广大干警的理想信念。坚持“支部建在庭上,党员建功岗上”,将现有的91名党员组建成14个党支部,让党旗飘在审判一线,充分发挥党组的引领表率作用、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院党总支被表彰为全市“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推行“一支部一品牌”、“党员示范岗”建设,以“一个岗位一份责任、一个部门一面旗帜”为主题,以点带面,努力营造全面争创“人民满意的好法院”、人人争当“人民满意的好法官”的工作氛围,先后涌现出了“全国妇女创先争优先进集体”华山法庭、“全国法院先进个人”邵明芹等市级以上先进典型86个。
二、强化司法能力建设,推进“素质提升”工程。扎实开展“大学习、大培训、大调研、大竞赛”活动,将每周五定为“学习日”,通过组织开展法官论坛、案例评析、裁判文书评比、办案竞赛等活动,从庭审技能、审判质效、重大矛盾化解、司法调研等18个方面考核干警业绩,鼓励干警“争当业务能手、争做技能标兵、争创一流业绩”。目前,全院本科以上学历干警占人员总数的92.86%,其中,硕士研究生7人,博士(含在读)2人。强化人事制度改革,推行中层助理任期制、中层干部缺位竞争上岗制,实现由“相马”到“赛马”的转变,切实激发干警干事创业的激情。坚持“菜单式”培养模式,根据每名干警的不同特点建立人才库,分类制定培养计划,通过“专题式培训”、“导师制帮扶”、“轮岗式交流”,促进干警的全面发展,有1名干警被评为“全省审判业务专家”,42名干警荣获省、市优秀法官、“调解标兵”等荣誉称号,2012年审判绩效位居全省109家基层法院第一位。
三、强化作风效能建设,推进“清风正气”工程。开展“诉讼服务零障碍”工程,推行“首问负责制”、“全程协办制”和“限时办结制”,坚决杜绝“冷横硬推”、“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衙门作风,被评为“全国法院立案信访窗口建设先进集体”、“全市‘零障碍’工程‘金牌服务岗’”。坚持庭审和文书评查制度化,实行案件繁简分流,推动审限内提速,完善法官业绩考评,不断强化案件质量、效率、效果管控,连续两年荣获“全省法院审判绩效先进集体”。修改完善《干警问责办法》、《关于防止人情关系对审判执行委托鉴定工作不当影响的若干规定》等规章制度68项,让干警的每一个司法行为都有章可循、有序可控,真正实现以制度管班子、以制度带队伍、以制度抓审判、以制度促廉政的良好局面,2012年以来共纠正作风不规范问题22个,通报批评86人次,华山法庭被评为“全省法院廉洁司法示范庭”。
四、强化法院文化建设,推进“法魂育人”工程。积极推进人文文化建设,在法院局域网开设“我的建议”、“家有喜事”等栏目,鼓励干警参与法院管理;组织干警开展喜闻乐见的文体活动,成立诗词、书画、摄影、篮球、羽毛球等十个兴趣小组,满足干警的文化生活需求,提升队伍凝聚力。强化精神文化和物质文化建设,将“厚德尚法、秉公求正、勤廉惟民、创新励业”确定为丰县法院精神,并根据司法工作和文化建设规律,专门建设了1000余平米的法院文化中心,设有廉政教育室、院史陈列室、党建活动室、法官阅览室和文化长廊等,集法文化、汉文化、廉文化、史文化、警文化、红色文化于一体,充分发挥法院文化对推动队伍建设的引领示范作用,先后被市纪委评为“廉政文化建设示范点”,被市委宣传部等五部门联合表彰为“市级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