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建华:努力推动法院工作实现科学发展
作者:朱建华 发布时间:2013-06-07 浏览次数:829
统筹兼顾、协调发展是科学发展观的理论精髓。在全面建设“平安高新区”、“法治高新区”的新形势下,作为我国唯一的国家级医药高新区法院,应当树立辩证思维方法,努力提高统筹协调能力,坚持在统筹中处理矛盾,在兼顾中把握平衡,在协调中促进发展,使法院各项工作都能够健康、有序、优质、高效推进,真正做到让上级放心、让群众满意、让社会认可,为建成“中国第一、世界有名”的中国医药城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统筹做好服务医药产业发展,坚持为大局服务政治方向。主动融入党工委的各项中心工作,运用司法举措切实增强医药产业的自主创新能力和竞争能力,服务和保障中国医药城建设。深入医药产业园区、滨江工业园区开展调研,重点调研企业、科研机构知识产权现状、司法需求等,出台《关于加强医药产业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意见》,全面推进医药产业知识产权的保护工作。设立驻医药园区知识产权司法服务站,建立宣传、调研、预防、保护、打击五项机制,与医药行政管理机关、医药企业及医药行业协会共同研究解决打击假冒伪劣产品、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等各类难题。实行挂钩重点医药企业制度,结合市中院“三百工程”开展,要求院、庭长与重点医药企业、重点项目结对挂钩,助推转型升级。申报设立知识产权案件合议庭。充分利用最高法院医药产业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调研基地优势,积极向上级法院申请,争取获得知识产权“三审合一”管辖权。建立健全依法服务大局长效机制,切实转变不适应形势的司法理念、工作方法和办案习惯,不断提高依法服务大局的实效。
(二)统筹做好审判执行工作,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认真贯彻“公正司法,一心为民”指导方针和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依法、公正、高效、文明地审理好每一起案件。全面加强审判执行工作,将提升执法办案水平、确保司法公正作为树立司法权威、提高法院创新创优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抓手。实行项目化管理模式,以审判工作为中心将全年工作目标任务量化为40个具体项目,明确项目要求、完成时限、责任领导和责任部门。坚持院领导带头办案,作为新组建的法院,我院只有30名干警,审判辅助人员严重缺乏,面对案多人少的矛盾,我院坚持一岗多责、一人多岗原则,将有审判职称的非一线办案人员全部归口办理民事案件,明确院领导、庭长、综合部门有审判职称人员办案数量。坚持循环办案,刑事案件、行政案件相对固定专人审理,民事案件以民庭审理为主,刑庭、执行局参与,民庭法官与其他庭局法官结对指导的办案模式。
(三)统筹做好阳光司法工作,全力提升司法公信力。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紧紧围绕“司法公信力不断提高”的目标,全面推进阳光审判,把公开作为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的主要手段,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赢公信。设立“专职诉讼事务员”岗位,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立专职事务员,并在法院外网设立虚拟事务员,探索建立“公开+服务”的司法公开模式,为当事人提供全过程、一站式、无差别的诉讼服务。建立判前释明制度,对每一起拟判决案件均进行判前释明,视不同案件分别实施承办人、庭长、分管院长三级释明,增强判决的认同度。推进“法官—大学生村官1+1工程”建设,吸收大学生村官担任司法协理员和审判辅助人员,参与法院司法活动。聘请司法公开监督员,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调干部、企业代表、基层群众中选聘10名司法公开监督员,对法院工作进行常态化监督,促进司法公正。
(四)统筹做好制度创新工作,增强法院科学发展动力。加强司法前瞻性分析,研究新问题,拿出新举措。一是不断丰富司法工作指导思想的新内涵。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要把法治作为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在目前的法治环境下,法院工作要有新的思路。我院坚持立足审判职能依法服务大局,服务发展、服务社会、服务民生就是服务大局;围绕党工委中心工作,做好审判工作就是服务大局。二是不断丰富化解矛盾纠纷的新思路。积极构建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和谐司法,强力推进“无行政诉讼区”建设,逐步建立和完善在党委领导下,以法院为主体、多方参与的矛盾纠纷组织机制和运行机制,实现及时、妥善化解纷争的目标。三是不断丰富审判方式上的创新举措。继续推行民商事简易案件速裁机制,简化庭审环节,优化庭审过程,降低当事人诉累。建立集中财产保全机制,在执行局设立财产保全组,打破过去财产保全案件由各审判业务庭办理的模式,并出台《财产保全流程规定》,明确将将财产保全工作归口到对冻结银行存款,查封、扣押财产更为专业的执行局实施,为快速审结案件和债权人权利的尽快实现的执行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五)统筹做好队伍建设工作,确保公正高效司法。充分认识队伍建设的重要性,以岗位练兵为重点,组织开展“办案标兵、调解标兵、服务标兵”评比活动,开设“法官讲坛”,大力开展“办案竞赛”、“书记员技能比武”等活动,切实提高法官的驾驭庭审能力、司法调解和协调能力、裁判文书制作能力和理论调研能力。切实开展“法律六进”活动,认真落实市政法委“一挂三联”要求,组织法官深入基层了解社情民意,排查化解矛盾纠纷,提高做群众思想工作能力、调解能力、宣传引导能力。扎实推进“青蓝工程”建设,以“传帮带”等方式广泛开展法官教法官活动,全面提升法官队伍整体素质。大力推进廉政建设,通过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工作目标分解责任书,确保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到实处;严格执行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始终做到警钟长鸣,确保司法廉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