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诱惑铤而走险 造假骗贷被判刑
作者:赵颖颖 发布时间:2013-06-06 浏览次数:177
人人都羡慕有权的人,但是权要用好也要管好,否则,因一己之私而滥用,便会受到法律的制裁、得不偿失。仪征的王某便是其中一例。近日,他被仪征法院以违法发放贷款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4个月。
仪征人王某是某银行仪征支行的客户经理,手握发放贷款的生杀大权。有一天,朋友李某突然无事不登三宝殿,声称自己欠了高利贷,再不还钱性命难保,请求王某帮自己放贷救急,好处绝对少不了。金钱利益前,岂能不动心。面对李某的再三恳求,王某终于点头。2011年3月至8月间,李某伙同某房地产中介薛某在不具备“二手房”按揭贷款条件下,制作虚假身份证、结婚证、房屋买卖契约、契税完税凭证等贷款材料,再经王某之手,先后作案7起,通过欺骗手段骗取银行“二手房”贷款共计200余万元,王某、李某、薛某再按照约定进行分赃,给该行造成重大损失,近日,仪征市检察院对王某三人提起公诉。
仪征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关于发放贷款的规定,向贷款人发放贷款时不正确履行职责,给银行造成重大损失,其行为已构成违法发放贷款罪,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1年4个月,其他被告人也受到相应刑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