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姐姐猝死,弟弟故意毁坏医疗设备。近日,周某因犯故意毁坏财物罪,被泰州市姜堰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六个月。

 

今年1月,周某的姐姐周女士因身体不适被送至所在镇卫生院,医务人员立即对其进行了抢救,病情稍稍得到了控制,正在输液的周女士突然出现胸闷、气急、全身出冷汗的症状,并在极短的时间内停止了心跳。虽经医务人员的全力抢救,周女士还是离开了人世。

 

周女士去世后,其家属认为是医院用药不当导致病人死亡,并在医院吵闹。但医院方认为整个治疗过程是严格按照医学规定的程序进行的,医院没有任何过错。周某因不满医院对其姐姐的处理方式,冲到医院住院部一楼抢救室内,砸坏心脏除颤仪、多参数监护仪、呼吸机等,损毁医疗设备价值人民币35790元。

 

案发后,周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并积极赔偿医院方的全部经济损失。因周某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其所在的社区矫正机构愿意担负起监管职责,法院遂作出了以上判决。

 

 

【友情提醒】

 

近年来,像周某这样的因医患纠纷引发的暴力事件时有发生。如果家属方认为医院存在医疗过错行为,完全可以向医院的主管部门反映,或者通过法律诉讼的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但有的病人家属不懂法、不冷静,以为“闹”能解决问题,结果适得其反,得不偿失。周某的深刻教训值得广大民众吸取和反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