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铜山法院按照上级法院要求,对2011620日前立案未结案件进行系统排查,发现仅有5件积案未清理,为全市基层法院积案最少的法院,这也是我院长期以来积极推行清理积案长效机制所取得的明显成效。

 

定期清理监管。定期对长期与超长期未结案件进行逐案逐人通报清积,案件承办人及所属业务庭长就迟延结案原因和结案计划向院长办公会进行详细汇报,并限期结案。对已满六个月及临界六个月未结案件催结督办,网上定期公示。

 

严格四项案件审批。一把手院长严把案件审限关,对无需鉴定的,责令承办人通过勘验现场、证据补强等取得案件的有效证据;对不符合延长条件的,不予延长,事后补签的一律按超审限对待;对简易程序转化为普通程序的案件,分管院长签批时从严控制;同时要求凡需二次鉴定和超二个月办理审限变更的,必须院长审批,仅赋予院长的审批权限。力求源头控制审限和减少四项案件数量

 

强化绩效考评引导作用。我院及时修订法官考评文件,提高法定正常审限内结案率指标的权重,分别按月、按季和全年对法官进行绩效评估,同时网上公布考核结果,院根据条线考评前三名及时予以物质奖励;同时对季度评选的“办案能手”一并给予奖励。以此鼓励广大法官提高审判效率,提高司法权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