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线短路引发鸭棚火灾 近万只肉鸭瞬间被烧死
作者:李永居 发布时间:2013-06-06 浏览次数:239
鸭棚外抽水泵电机导线短路引燃地面杨树花,引发了鸭棚的一场大火,14个鸭棚瞬间被烧毁,近万只肉鸭瞬间被烧死,造成了近十万元的直接经济损失。日前,江苏省泗洪县人民法院对一起因鸭棚火灾引发的财产损害纠纷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王峰于本判决书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陈跃损失55000元,并驳回原告陈跃的其他诉讼请求。
原告陈跃与被告王峰均为泗洪县新科食品有限公司的养鸭户,该公司向养鸭户提供鸭苗、饲料、药物、兽医服务及成品鸭回收等业务。原告陈跃与被告王峰均在泗洪县陈圩乡林场从事大棚养鸭,原告家养鸭大棚位于被告家养鸭大棚西边,中间有小沟相隔。2012年6月2日11时,被告王峰家抽水泵电机导线短路引燃地面易燃物。被告王峰发现起火点后,立即喊正在搭建鸭棚的原告陈跃及其弟陈勇救火,后虽经三人积极救火及陆续赶来的村民救火,但由于原被告两家鸭棚之间防火距离不足、鸭棚之间杨树花大量堆积、天气干旱起火点附近可燃物较多等因素,火势迅速蔓延,造成原告陈跃家9个鸭棚(其中有一个在建鸭棚)和被告王峰家5个鸭棚被烧毁的火灾事故。该起事故致原告成品鸭火灾损失为22035元,中鸭火灾损失为34146元,其他财产损失为27347元,合计83528元。火灾同时致被告王峰家5个鸭棚烧毁,部分成品鸭及鸭苗被烧死,鸭棚建构筑物等均被烧毁。
法院经审理认为,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本案中,被告对自家抽水泵电机线路疏于安全防护(如线路未进行穿管处理),在天气干燥、抽水泵长时间工作的情况下,可能存在导线短路引发火灾的安全隐患,因此,被告对自家抽水泵电机导线短路引发火灾存在一定过错,应当承担赔偿原告损失的民事责任。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本案中,原告安全防火意识不强,如已建鸭棚之间防火距离不足、对地面堆积的大量杨树花疏于清扫、线路未进行穿管处理等,原告对火灾事故的发生及自家9个鸭棚被烧毁也有一定过错,因此,可以适当减轻被告的赔偿责任。本案中,原告陈跃火灾直接财产损失为83528元,酌定被告王峰赔偿原告陈跃损失55000元,原告陈跃自行承担损失28528元。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相关规定作出前述判决。
一审判决后,原被告双方均未提出上诉,一审判决已经发生法律效力。(文中人物系化名)
法官点评:一方面,农业养殖面临着如火灾、瘟疫、病死等自然风险, 而养殖户大多没有投保相关农业养殖保险,以减少因自然风险带来的损失;另一方面,养殖户安全生产意识不强,防火意识淡薄,防火措施落后,一旦遇到养殖大棚起火,不能有效地控制火情,导致产生了严重的火灾事故和经济损失。因此,农业养殖户应从强化防灾意识、落实防灾措施和参加农业养殖保险三个方面着手,增强抵御自然风险的能力,减少因人为因素带来的养殖经济损失。
另外,近日东北三省的“连续三把火”(吉林德惠宝源丰禽业有限公司火灾事故、中储粮黑龙江林甸粮库火灾事故、中石油大连石化分公司油渣罐爆炸事故),导致了鲜活生命的逝去、巨额的财产损失和环境污染,给我们敲响了安全生产的警钟。反思安全生产,它不仅仅是事故后的问责,更重要的是事前的安全生产管理措施和监管措施的严格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