响水法院:让农民维权不再为举证犯难
作者:单文祥 发布时间:2012-02-09 浏览次数:263
种粮大户张大姐为了让农药销售商赔偿她损失,到法院打起了官司。在法官的调解下,她拿到了4万元赔偿款。谈起这起官司的曲折,张大姐直言:“多亏找到了关键证据”。
进入春季以来,正是农民置办春耕春种物资的时节。一些农民朋友法律意识淡薄,在购买种子、农药、化肥、饲料等农资时,不索要票据,损失发生后没有定损,维权时遇到困难。去年以来,该院因原告不能提供证据导致无法立案的就有20多件。
为了提高农民法律风险防范意识,增强农民依法维权能力,该院组织开展法官“新春进基层、送法大走访”宣传活动,邀请辖区农民群众旁听此类案件的庭审,在当地媒体上刊发农资纠纷典型案例,提醒农民群众在购买使用农资、发生损失时注意的事项,指导他们妥善保存和固定证据。得到农民群众的欢迎。听说法官要到村里来送法律,张大姐热情地邀请法官把地点就定在她家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