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应法院与县总工会联合向困难职工发放法律援助金
作者:卢静 发布时间:2012-02-09 浏览次数:247
2月的宝应,依然是北风凛冽,春寒料峭,7日下午,宝应法院的会议室里却是一派暖融融的景象。原来,这里正在举办困难职工法律援助金集中发放仪式,当事人仲某从法官手中接过救助金,喜悦之情溢于言表,她激动地说:“没想到我的案件还在审理阶段就领到了法律援助金,这可解了我的燃眉之急。”
随着宝应经济的快速发展及劳动者维权意识的提高,大多数劳动者与企业发生纠纷后都懂得通过劳动仲裁、诉讼等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但仍有部分劳动者由于法律意识淡薄,容易出现诉讼请求不当或超过诉讼时效的问题,导致其诉求无法得到法律支持。“为了进一步引导职工依法维权,同时帮扶部分困难职工,我们特地与县总工会联合开展了这次法律援助金集中发放活动,通过这次活动为困难职工提供实实在在的帮助,更希望能增强职工的依法维权意识。”宝应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梁星菊介绍说。
据悉,这次帮扶的对象主要集中在宝应法院2011年以来受理的劳动争议纠纷中家庭特别困难的职工、患病职工及因伤致残职工。宝应县总工会主席副姚云成介绍到:“通过这次活动我们向22名职工发放了法律救助金2万余元。今后,我们将进一步争取资金,切实加大对职工的帮扶力度,同时与法院联手做好矛盾化解工作,努力将劳动争议纠纷化解在苗头状态,营造和谐的用工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