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镇江开发区法院发出镇江市第一份反家庭暴力领域的人身保护裁定,以一纸“人身安全保护裁定”,禁止王女士的丈夫祁某对其殴打、威胁。

王女士与丈夫仇某夫妻间就性格不和经常发生矛盾,一开始还只是争吵,后来就发展到仇某动手欧打王女士。2008年仇某将王女士达成全身多处软组织受伤;今年322日,仇某因为琐事又对王女士拳打脚踢、恶语相加,王女士跪地求饶,仇某也不停手,直至民警到场才制止了仇某的家暴行为。无奈之下,王女士诉至法院要求离婚。在王女士立案的同时,法院向其告知了离婚诉讼若干注意事项,其中就包括了申请预防和制止家暴的人身安全保护裁定。528日,王女士向承办法官提出申请并提交了遭受家暴之后的照片、病例及CT诊断报告,经了解情况,审查材料后,法官及时发出了“人身安全保护裁定”。

 

该院将该份裁定抄送王女士所在地的公安部门及妇联,王女士的身边瞬间织起了一张保护网。这份“人身安全保护裁定”对仇某来说是禁令,如其再次施暴,违反裁定,法院将视情节轻重处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