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洪法院加强聘用书记员管理
作者:宋妍 发布时间:2013-06-05 浏览次数:443
泗洪法院为解决日益突出的案多人少矛盾,近年来陆续招录了一批聘用书记员,是审判辅助工作的重要力量。为增强聘用书记员的审判辅助能力,该院强化规范化管理,注重对其业务培训,树立了良好的工作形象。
设“门槛”,明职责。面向社会招录聘用人员时明确学历、专业、年龄等要求,通过笔试、打字测试、面试等流程考察其综合素质,并进行严格的政审。实行院、庭两级管理制度,确定政治处为聘用人员统一管理的职能部门,落实奖惩措施、绩效考评时都将聘用书记员考虑在内,各庭、室为日常管理的负责部门。聘用书记员参加庭室学习、全院干警大会,以便了解法院工作,站在全局的角度做好份内工作。
抓培训,保待遇。组织岗前培训和业务培训,岗前培训内容包括《泗洪法院日常工作指南》、书记员工作概述、作风教育、观摩庭审等,业务培训包括庭前准备过程中的事务性工作、庭审记录和卷宗整理、装订、归档工作、电脑操作、新修订的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等新法律法规。该院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与全体聘用人员签订劳动用工合同,认真落实聘用人员劳动工资保障制度,在办公环境上,对聘用书记员与正式干警一视同仁。
该院加强聘用书记员管理提高了法院审判效率和质量,保证了审判管理工作和队伍建设不留空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