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FO”撞上“坏坏” 原来网友是窃贼
作者:李思 发布时间:2013-06-03 浏览次数:195
网友,顾名思义,网上交的朋友,至于网下么,现实总是比较骨感。网名为“UFO”的郑某最近肯定是深有感触,原本以为和在网上聊得来的“坏坏”同城是件幸运的事,是彼此难得的缘分,没想到因丢失物品而报警最后抓住的竟然是“坏坏”,最后被告人“坏坏”张某被沭阳法院以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
2012年下半年,郑某和张某在网上因打游戏组队而相识,从网游转向QQ,二人发现彼此爱好相同,聊的十分投机,遂问起对方的位置,没想到竟然是同城,郑某住在沭阳县沭城镇,张某住在沭阳县华冲镇,于是相约见面。2013年两人见面频繁,郑某经常开车去接张某到沭城镇玩,可是郑某发现这一阵子十分倒霉,和张某一起去沭城镇爆米花KTV唱歌的时候,包里的现金、银行卡、会员卡等等被人偷了;因为停车不方便,故意把车停在沭阳县人民医院停车场,没想到后备车厢一台华硕牌笔记本被偷了;隔两日,送张某回家,回来之后发现一枚金戒指不知是丢了,还是被偷了。在郑某女友的提醒下,郑某报警,在张某家中找到了郑某丢失的物品,其中电脑已被张某卖出,后追回返还给了郑某。
沭阳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盗窃公民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被告人张某到案后能自愿认罪,并取得被害人谅解,依法酌情予以从轻处罚。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规定,遂作出如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