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子三女不养老 耄耋老人怒起诉
作者:王缀成 金星 发布时间:2013-06-03 浏览次数:199
俗话说得好,养儿来防老。育有三子三女的丁某、范某夫妇现已到耄耋之年,本该过上子孙绕膝、美满幸福的晚年生活,但几个几女因赡养老人发生纠纷,经人民调解委员会等机构多次调解不成,丁某夫妇一怒之下将六名子女全部告上法庭。
家住灌南县李集乡的丁某今年已经87岁,与老伴范某共生育三子三女,现6名子女均已成家立业。丁某夫妇现年岁已大,多年的辛勤劳作导致体弱多病,近两年来生活已经不能自理,一直在大儿子家生活,由大儿子照料并支付生活费用,其他子女均不闻不问,现丁某的大儿子也不愿继续赡养二位老人。该案经诉前多次调解未果,丁某夫妇于是向灌南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六被告分别给付生活、护理费用。
灌南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子女对父母有赡养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丁某夫妇现年岁已高,丧失劳动能力,六被告作为原告子女应当履行赡养义务。丁某夫妇现已丧失自行护理能力,而六被告对赡养丁某夫妇的方式亦未能达成一致意见,故对丁某夫妇要求六被告给付赡养费用,由丁某夫妇自行雇人照料的意见予以支持。据此,灌南法院遂依法作出判决,丁某夫妇的六名子女从2013年5月起每人各给付丁某夫妇每人每月赡养费400元,共计800元/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