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丰法院采取四项措施拓展服务行政法治建设空间
作者:董正远 赵强 发布时间:2013-06-03 浏览次数:443
大丰法院积极探索、努力拓展行政审判工作新领域,把行政审判的关口前移,从单纯的消极监督发展到事先指导和事后监督并重,从个案审查发展到规范化指导,采取四项措施提高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能力,为预防行政纠纷发生,保障群众利益,维护社会稳定起到了积极作用。三年审结各类行政诉讼案件157件,执行行政机关生效的处罚决定718件。
制定计划,定期走访行政机关。该院采取普遍走访与重点走访相结合的办法,按月落实走访计划。及时掌握行政机关执法的范围和重点,帮助其建章立制,并就发现的问题提出建议,解决其在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难题。特别是对近年来行政机关败诉案件进行分析研究,在走访中将带有普遍性的问题向有关部门反馈,受到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
送法上门,开设专题法制讲座。他们通过开设法制讲座,深入讲解行政法、行政诉讼知识和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等。近年来,开设专题法制讲座15次,行政庭资深法官为执法人员讲授了《行政诉讼法》、《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等行政法律知识,帮助执法人员增强了依法行政意识,提高了依法行政能力,深受欢迎。
邀请旁听,结合实例以案讲法。对影响重大的案件,邀请行政机关相关领导和执法人员参加庭审旁听,特别是邀请被告行政机关的执法人员参加旁听,以具体案例为教材,增强法制宣传实效。
积极建议,针对实际解决问题。对在行政审判中发现的问题,积极向有关机关发出司法建议,帮助行政机关在行政执法中注重程序,规范行为,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帮助行政机关总结经验和教训,在今后的执法中避免问题再度发生,有力地促进了依法行政与依法审判之间的良性互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