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段浪漫的恋情结识于网络,岂不知虚拟的世界并不能全面的了解对方,以至于激情之后不得不面对现实的生活,最终双方分道扬镳,留下了终身遗憾。近日,句容法院审理了这起案件。

 

2008年初,刚过完20岁生日的小丽在家附近的一家电子厂里上班,每天除了上班之外唯一的嗜好就是上网聊天,沉溺于虚拟世界的她梦想着自己能被白马王子带走。直到一个网名叫做“浪帆”的网友走进了小丽的世界,让小丽那颗不安分的心活跃了起来。“浪帆”原名叫小刚,家住东北,也许是东北人直率阳刚的性格给尚处于朦胧期的小丽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不久后,双方见了面并不顾家人的反对生活在了一起。20091月,小丽随同居男友小刚来到了东北老家,并顺利生下了一个儿子。由于双方生活习惯和地理位置的差异,两人原本浪漫的激情被眼前的现实生活所打破,加上长久的离家思乡之情日益迫切,双方因琐事而产生矛盾的也越来越大。20109月,小丽带着儿子离开小刚回到了句容生活。看到自己的女儿已经同居生子,小丽的父母也只好默认了这一事实,唯一的要求就是能够将自己的亲外甥留在身边。201111月,小丽向法院起诉,要求解除与被告小刚的同居关系,儿子由自己抚养,被告小刚每月给付抚养费。

 

经法院审理认为,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享有同等的权利。从有利于子女成长的考虑出发,可确定原、被告双方非婚生子由原告小丽生活,被告依法应给付一定抚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