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8日,一起危险驾驶刑事案件在上海市中西医结合医院病房内开庭审理,被告人沈某因危险驾驶罪被昆山法院判处拘役一个月、缓期两个月、罚金1000元,其当庭表示认罪服判,这是昆山法院人性化司法的又一次生动实践。

 

刑事案件为何在医院病房内开庭?原来,被告人沈某因20124月醉酒驾驶涉嫌危险驾驶被取保候审,20135月检察机关以沈某涉嫌危险驾驶罪诉至法院。承办法官审查案件时发现,沈某身患糖尿病性坏疽——右足溃坏感染、下肢动脉硬化闭塞症、糖尿病、高血压、冠状动脉粥样硬化心脏病等多种严重疾病,长期住院治疗,无法到法院接受审判。考虑到被告人的身体状况,从人性化司法的角度出发,昆山法院在与公诉机关沟通后,承办法官与公诉人一同前往沈某所在医院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在病床上,沈某后悔当初的一时侥幸心理触犯法律,当庭认罪服判,并表示不会上诉,下一步一定认真改造,争取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