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情破裂矛盾重重 多方调解和谐执行
作者:王宝中 杜鹏伟 发布时间:2012-02-08 浏览次数:290
郭某和钱某平时都喜欢上网聊天,一次在网上偶然的邂逅使双方对彼此产生了好感,在得知两人竟是相邻村上人时,空间距离的拉近使两人的感情更增进了一步,慢慢的两人确立了恋爱关系,且相处不久后钱某就怀孕了,双方父母得知后,虽然事情发生突然,但觉得两个孩子既然决定在一起,便商量着定下了婚事,钱某也搬到郭某父母的房子里,两人在没有领取结婚证的情况下以夫妻名义住在了一起。
然而好景不长,双方不断因生活琐事发生争执,感情出现了裂痕,领取结婚证的事情也一拖再拖,不久孩子降生了,但小生命的降临并没有挽回两人的感情,两人的矛盾反而不断升级,最终两人决定分开,但钱某心有不甘,觉得为郭某生了孩子,却一天也没当上郭家的媳妇,钱某越想越委屈,再加上两人不断的争吵,钱某决定住在郭某父母的房子里,若郭家不给她一定的补偿,就绝不搬走,就这样两家的矛盾不断激化,甚至大打出手。期间,当地派出所、司法所及村委的工作人员也多次做过两家人的工作,希望能平息他们的争执,但都无功而返。郭某的父母为了拿回房子,决定到法院起诉,最终法院判决钱某一家限期搬出房屋,判决虽然生效了,但钱某一家确迟迟不搬,于是郭某父母又到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执行法官拿到案件后,明白家长里短的错综复杂,做好了“打硬仗”的心理准备。于是法官先找到了被执行人钱某一家,首先对他们的经历表示了理解,面对法与情的矛盾,法官知道若简单的强制钱某一家搬出房屋,不但化解不了两家的恩怨,反而会使矛盾更加激化。在多次的协商过程中钱某一家并不配合,且谈话过程中情绪激动,声称若郭家不对其进行补偿绝不搬出房屋。面对僵持的局面,法官并没有灰心,而是认真梳理了矛盾焦点,看到钱某主要是因为经济补偿、孩子抚养权及费用这三个问题没有得到解决而拒绝搬出房屋,虽然这三个问题都不是案件的执行内容,但为了能化解两家的矛盾,达到案结事了的效果,法官决定就双方的矛盾焦点再协商一次。
2012年1月,法官再次联络当地村委、司法所、派出所的工作人员到场,就双方的矛盾焦点共同对双方当事人做了思想工作。经过三个多小时的协商,在法官和大家耐心、有力的说服下,当事人双方就钱某的补偿和孩子的抚养问题最终达成一致,钱某也同意五日内搬出房屋。2月1日,双方当事人来到法院向承办法官送上锦旗表达他们的感激之情,当事人握着法官的手激动地说:“拖了两年多的事情终于解决了,您真是人民的好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