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打好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总体战,年初以来,金湖县法院联合公安、检察、司法等部门采取“四力合一”,各司其职、优势互补、协同作战,着力构建执行联动威慑机制,为执行清积案活动提速,取得了显著成效。今年以来,全县已执结各类积案137件。

 

该院由党组成员牵头,成立9个执行实施组,采取“五定一包”措施,即定领导、定人员、定任务、定责任、定时间,包案到人,逐案跟踪督办,每日汇报工作进展,每周集体会办,每月总结部署,加快办案进度,提高执行效果。

 

公安机关明确一名副局长专司执行清积案工作,主动加强与法院沟通,了解执行工作需求,及时跟进措施。对矛盾尖锐以及群体性案件,抽调公安干警协助法院做好当事人教育疏导工作,力促和解执行。妥善处理、应对执行工作中出现的各种突发事件,及时控制局面。充分利用公安网络查询系统以及通报协查系统功能,广泛搜集和查找被执行人信息,保障清积活动顺利进行。

 

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对于不符合抗诉条件的案件,人民法院依法执行的,做好当事人的释法明理工作;对于法院执行过程中出现的当事人无正当理由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拒不配合执行等违法情形,检察部门积极支持法院、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制裁措施;对于群体性及涉农案件,抽调人员积极参与法院执行活动,运用法律监督权推动“执行难”问题的解决。

 

司法部门专门从县矛盾调解中心抽调具有多年调解经验的工作人员以及各镇司法所的工作人员,与执行案件承办人一同深入到执行现场,做各方当事人及相关群众的思想教育工作,处理突发事件。积极协助法院完善基层协助执行网络建设,配合法院加强开展法律法规宣教工作,为执行工作营造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