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陵法院积极推进防范和查处虚假诉讼工作
作者:钱惠彬 发布时间:2013-05-30 浏览次数:480
近日,海陵法院联合海陵区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召开防范和查处虚假诉讼工作会议,学习和研讨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关于防范和查处虚假诉讼的意见(征求意见稿)》,并就海陵区虚假诉讼现状以及防范、查处措施等进行研究和交流。
会议确定建立以法院、检察院初步核查为前提、公安初查、侦查为补充的联合查处虚假诉讼机制。该机制中指出:“对于尚未到达立案标准的,公安机关应当将初查获得的证据材料移送法院或检察院,由法院或检察院审查上述证据是否足以认定虚假诉讼,并按《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相关程序处理实体案件”,这也是会议成果的亮点之一。同时,与会各单位一致同意,建立防范和查处虚假诉讼的联席会议制度和信息互通机制,定期开展专项领域防范和查处虚假诉讼的活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