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相城法院认真贯彻落实省法院开展长期未结案件清理工作的精神,迅速行动,积极制定清理方案,春节后即开展清案专项活动,力争超额完成省高院规定的清案工作任务。

 

提早谋划,精心部署。针对以往岁末年终积案较多的现象,立足“早谋划、早着手、早解决”的工作思路,春节前就专门召开清案会议,年初不放松,力争在今年320日前清案率达65%520日前达95%以上。出台实施方案,将清案责任落实到具体部门和人员,明确将清案工作纳入目标管理考核之中,规定对520日前仍未完成任务的部门和法官扣发目标管理考核奖,并予通报。

 

强化措施,逐案过堂。各业务庭迅速对纳入集中清理范围的长期未结案件摸底,以六个月以上未结案件为基点,以十八个月以上案件为重点,认真进行案件集中梳理和严格管理。逐案制定清案计划,落实责任措施,做到一庭一表,一人一表,一案一表。院党组专门召开会议,听取每起积案情况汇报,查找原因,落实措施,建立办案进度台账,加强督促检查,限期结案。

 

划分职责,规范管理。将长期未结案件清理责任分别明确为承办人、庭长、审管办和院领导四级,一把手领导作为清案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和业务庭长各担其责。审管办通过日常监控、审限预警、临界催办、超期督办、定期通报、清案建议等方式,强化案件审判流程的宏观管理;各业务庭庭长认真履行庭长审判管理职责,切实加强个案的跟踪管理,从源头上减少长期案件,努力杜绝超长期案件。

 

提高意识,均衡结案。进一步强化审限意识,有效预防未结案件成为一年以上长期、18个月以上超长期案件。高度重视新收案件的审理和执行。进一步加强均衡结案管理,确保案件的快立、快审、快执,不断优化应对案件迅速增长和加快办案进度的长效工作机制,避免发生前清后积,保证接收案比均衡平稳波动,保持全院审判执行工作良性运行态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