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女孩小薇(化名)与男友闹别扭,去会男网友,不料落入“魔爪”,被男网友强迫卖淫20多天。近日,江都法院以强迫卖淫罪、介绍卖淫罪,判处焦某有期徒刑10年。焦某不服,提出上述。记者昨获悉,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此案后,作出了“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终审判决。

 

女子会网友,被逼去卖淫

 

今年2 2岁的小薇是常州人。去年过年后,她和男友阿乐(化名)在泰兴打工时,因男友沉迷网游,两人多次争吵,小薇一气之下,离家出走。

 

去年3月,小薇通过网络认识了泰兴男子焦某。后两人见面交往,相处甚密。次月初,小薇想离开焦某去苏州。焦某不答应了,“我和你交往期间,花了很多钱,你应该赔偿我。”焦某开价3万元。小薇无力给付。这时,焦某提出了解决方案——让小薇去卖淫挣钱给他。小薇不答应。焦某便限制她的人身自由,几天后,小薇被逼同意。

 

男友报警,女子被解救

 

焦某把小薇带至泰兴市某浴室,从事卖淫活动。其间,为防止小薇逃脱,焦某对小薇拍摄裸照及语言威胁。在焦某老乡韩某夫妇的介绍下,小薇和另一名女孩被焦某带至江都某浴室从事卖淫活动多次。

 

去年54日,小薇趁人不备,悄悄给男友阿乐打电话求助。阿乐闻讯,立即向江都警方报警。接到报警后,江都警方迅速组织警力赶至现场展开侦查。在江都某浴室二楼包厢内,民警查获3名涉嫌卖淫的女性,其中一人正是小薇。此时,小薇已被崔某强迫卖淫20多天。

 

近日,江都法院审理此案后认为,焦某的行为已构成强迫卖淫罪、介绍卖淫罪,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0年;韩某夫妇的行为构成介绍卖淫罪,均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