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以来,如东法院立足审判中心工作,充分发挥商事审判维护市场经济秩序、规范市场交易行为、优化金融秩序、增强市场经济活力的职能,有力助推了辖区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立足中心工作,精细个案审理。重视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涉及民生利益的案件审理,依法保护信贷债权,制裁逃废债行为,强化物业服务、保险相关法律知识的普及,做到快立、快审、快执,最大限度地保护金融资产安全。加强对案件的分类梳理、分析研判,针对审判中发现的名义借款人与实际借款人不一、借新贷还旧贷等诸多问题,发出司法建议,预防金融风险。重视发挥司法引导作用,致力于规范企业发展和退出机制,在处理破产案件过程中,最大限度地保护债权人利益。

 

积极能动司法,打造服务精品。制定《关于服务沿海开发大局、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工作的实施意见》,落实服务举措。就审判中发现的镇政府参与民商事活动纠纷增多的现象,形成书面反映向县委汇报,得到高度重视,并被最高院简报刊载。服务中小微企业发展的经验做法还得到省、市法院肯定,并以信息简报形式推广。设立 “外向型经济服务站”、“知识产权巡回审判点”,与企业搭建沟通平台,举办法律讲座,提供法律指导。对有发展前景的、处于正常生产经营状态的涉诉中小微企业,慎用查封、扣押等司法强制措施,用“放水养鱼”方式助企业渡难关。

 

健全工作机制,做精审判效果。强化审判管理,积极开展庭审评查、文书评查和定案把关“三评查”活动,强化判后答疑,确保服判息诉。探索建立并完善了涉诉企业信用评价和信息披露制度,公开类案处理意见,帮助企业明确行为预期,引导诚实守信,依法经营。强化审执联动,创新协作联动机制,更好实现案件审理效果。与县工商联共同制定了《关于建立商事矛盾纠纷诉调对接工作机制的意见》,成立南通首家“企业家商事调解中心”,通过聘请知名企业家为特约调解员,进行专业调解等方式,探索新型商事纠纷化解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