邗江法院“无讼乡村”创建凸现新成效
作者:徐庆兵 发布时间:2013-05-29 浏览次数:410
今年来,邗江法院积极探索司法引导和乡村自治相结合,司法职能与社会责任共承担的新机制,着力开展“无讼乡村”创建。通过创建拉近法官与群众的距离,让群众切身感受法律就在身边,法官就在身边,使“无讼”文化更加深入人心。目前,起诉到法院的民事案件占发生纠纷的比率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1.51%。
强化组织引导。联动区政法综治部门,出台“无讼乡村”考核制度,并把“刑事万人发案率”和“民事万人起诉率”纳入综治考核内容,组建法官深入乡村进行法律宣传,在各乡村巡回培训人民调解员,指导基层组织提高矛盾纠纷化解水平。
强化沟通衔接。积极加强与基层政府、组织的沟通协调,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及时将审判管理活动中发现的社会管理问题反馈给政府或基层组织,实现人民法官从被动受案到主动疏导的转变。同时,推进法官深入基层,下沉乡村,推行农村立案、巡回审判,及时收集、化解乡村中出现的各类矛盾纠纷。
强化职能延伸。继续深化“驻村法官”工作制度,以每个村为点派驻法官,为乡村群众及时疏导化解纠纷,与调解员共同开展“和谐调解进社区、便民审判进社区、综合治理进社区、民意沟通进社区”活动。设立杨寿、甘泉巡回审判点,整合基层调解组织的调解力量,为村民矛盾纠纷的化解提供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