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愈明:重温老三篇 做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捍卫者
作者:朱愈明 发布时间:2013-05-29 浏览次数:927
《为人民服务》、《愚公移山》和《纪念白求恩》,这三篇被全党、全国人民称为“老三篇”的文章语言朴实通俗,没有高谈阔论,也没有什么特别精深难懂的理论,但篇篇句句都蕴涵着极其深远的意义。三篇文章,站在三种不同的角度,提倡了三种精神、三种处世态度。我们要通过学习、讨论进一步加强对“老三篇”在当代社会新内涵的理解,要进一步联系实际,充分认识“老三篇”在新的时代背景下对法院、对法官提出的新要求。
第一种精神是以八路军战士张思德为代表的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同时,它的性质又是“人民”的法院,因此,人民才是根本。而人民法官,手中掌握着国家的审判大权,是法律的代言人,正义的化身。因此,作为“人民”法院的法官,就不仅仅只是简单的行使审判权,而且要始终把党和人民的利益放在第一位,心怀爱民之心、恪守为民之责,真正做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无愧于人民法官的责任和使命。
作为生活在和平年代的一名普通法官,在新时期,学习张思德同志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我们不仅要树立为群众服务的思想,还要将这种思想时刻落实在我们的行动中。
树立正确的群众观点,体现在我们法院的各项工作中。接待来到法院的人民群众时,我们是不是热情有礼、耐心细致,想群众所想?对案件进行调解时,我们是不是真正的站在作为当事人的人民群众的角度上来考虑问题,为他们排扰解难?在审判工作中,我们是不是充分的了解了案件的所有情况尽最大可能公正效率的做出判决,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只有做到这些,才能体现我们法官队伍完全是为着人民的,是彻底地为人民的利益工作的。
树立正确的群众观点,体现在我们要虚心向群众学习,接受群众的批评,不断改正我们的错误。“三人行,必有我师焉。”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有着丰富的社会实践经验。也许他们不懂得专业的法律理论知识,甚至目不识丁,但他们熟悉风土人情,了解社情民意,掌握着法官所不熟悉的知识和社会阅历。这些来自社会生产生活一线的宝贵经验,我们要认真学习,耐心听取,不断丰富我们的审判实践能力。
第二种精神是以抗战期间加拿大援华医生白求恩为代表的“毫不利己,专门利人”的精神。
毛主席在总结白求恩同志的怎样做人、怎样做事时概括 为两句话,“对工作的极端的负责任,对同志对人民的极端的热忱。”,同时对一些人的批评也用了四句话:“不少的人对工作不负责任,拈轻怕重,把重担子推给人家,自己挑轻的。一事当前,先替自己打算,然后再替别人打算。出了一点力就觉得了不起,喜欢自吹,生怕人家不知道。对同志对人民不是满腔热忱,而是冷冷清清,漠不关心,麻木不仁。”这个描述十分形象和准确,虽然这篇文章发表已过去60余年了,但时至今日,还有不少这样的人。
联系我们法院的工作,当前,人民群众对司法公信力评价不高,某种程度上与我们的司法作风也有很大的关系,就是没有做到“对工作的极端负责任,对同志对人民极端的热忱”。我们必须充分认识到这一点,院庭领导要以身作则,进一步加强司法作风建设。加强自修。提升道德修养,完善人格。法官不仅要把读书学习作为广才、明礼的日常课来抓,而且要作为修为政之德、履神圣之责的必修课来抓。加强自强。人民法官作为社会主义、共产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捍卫者,自强不仅是职业要求,更是党性要求。自强体现在法官职业中,就是要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心,牢固树立公正、廉洁、为民的核心价值观,将此作为自己职业的最高价值追求,在困难面前不低头,在挫折面前不丧气,在权力面前不屈服,坚持以民为天、以廉为本、以公为上。加强自省。要时刻思考自己的人生和反省日常言行举止,及时发现和纠正不足,不断完善自我。作为一名法官,要经常自省,反思自己是否做到了“管好自己的嘴、管好自己的手、管好自己的腿”;是否堂堂正正做人、干干净净做事、清清白白做官。加强自律。要常怀律己之心,严格要求自己,自我管理,自我约束。律己,就是要提高思想觉悟,要经得起各种利益的诱惑;就是要远离“高压线”;就是要净化社交圈,严格约束业外活动。
第三种精神就是以古代寓言愚公移山的故事为象征的奋斗精神。
愚公移山的精神之所以可贵,就在于他想了常人不敢想 的事,做了常人不能做的事,付出了常人不愿付出的努力。今天学习《愚公移山》,就应该像愚公一样直面困难,求真务实,埋头苦干,用愚公移山的精神来鼓舞斗志。只要有了这样一股劲头,就没有做不好的事情。
当前,案多人少的问题、涉诉信访问题、外部司法环境等等,法院面临的困难很多。如何在困境中,在挑战中定位好自己的角色,做好审判工作,值得我们每一个人深思。应该说,这些问题的存在,既有外在原因,也有内部原因。对于法院来说,重点是要解决自身的问题,主要就是队伍的整体素质问题,如何自挖潜力,发挥主观能动性的问题。
加强队伍建设,要加大教育培训力度。要认真落实教育培训内容,开展业务知识和司法实务技能竞赛,开展岗位练兵、庭审观摩和优秀法官、办案能手评比活动,鼓励干警参加多种形式的学习培训,通过学习不断培养干警的法治思维,提高干警的司法能力。要加大先进典型的培养和宣传力度。要用身边模范法官的先进模范事迹教育、引导广大干警学先进、赶先进、超先进,推动全院审判、执行工作再上新台阶。要建立健全法院队伍竞争、激励机制。要认真落实目标管理责任制、执行责任制、错案责任追究制三位一体的法官队伍管理机制,实行法官全员绩效考核,把考核结果与奖优罚劣、晋职晋级挂起钩来,激励广大法官创优争先。要认真落实“从优待警”方针。要积极围绕干警关心的焦点和热点问题,争取党委、人大和政府的支持,尽力提高干警的职业待遇水平,切实解决干警职业安全保障问题,解除干警履职的后顾之忧,激发干事创业的热情,让优秀法官留得住、放得下,避免人才流失。
老三篇强调的这三种精神,在当年的延安和新中国建设初期,都曾经成为举国上下的行动指南,发挥过无比巨大的威力。如今我们再次重温这三篇文章,就是要对照张思德、白求恩、愚公身上体现出的精神,不断查找差距和不足,积极向实践学习,来弥补自身不足,更好地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做一名合格的法官,做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捍卫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