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艳照门”再现江湖。手机不慎遗失,裸照落入贼人之手;妄想财色兼收,贪婪之心终受惩罚。近日,武进法院审理一起被告人王某敲诈勒索案。

 

20121219日晚,外地来常务工人员王某,在武进区某网吧上网时捡到一只黑色手机,看四下无人注意,便随手放入口袋,欲出售换钱。打开无任何认证识别程序的手机,快速地翻阅完短信后,王某很快找到了手机相册,而其中的照片让他大吃一惊:一张张裸照存放其中,而照片的主人公似乎正是机主廖某与他的女朋友蔡某。本只是想卖手机换钱的王某这下有了“更好”的主意:裸照在手,还愁没钱吗?意料之中,廖某手机中的QQ应用程序也完全没有身份认证,廖某女友蔡某的QQ号,王某获取得不费吹灰之力。20日一早,王某便通过QQ联系上了蔡某。QQ上,手持蔡某裸照的王某以散布照片为威胁,妄想与蔡某发生性关系,但遭到了蔡某的断然拒绝。“退而求其次”下,王某又以同样的理由,要求廖某与蔡某以5000元的赎金“赎回”手机。网络另一头的蔡某沉默了几分钟,最终同意了王某的要求,并约定于当晚6时许碰头,一手交钱一手交货。让王某没想到的是,两人见面后的第一句话,便是蔡某所说的“我已经报警了”。深知无法逃过法律追究的王某,选择在原地等待警方的到来。

 

对于本案,武进法院审理后认为,王某的行为已经构成了敲诈勒索罪,考虑其犯罪未遂并有自首情节,最终判处其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法官提示:信息时代,多一重密码就是多一重保护,多一分留心就是多一分安全。恋爱中二人世界的甜蜜固然让人羡慕,但激情过后请让理智复位,有时候不为比为更彰显爱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