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统计,今年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规模将达699万,被认为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大学毕业生最多的一年。面对越来越严峻的就业形势,一些大学生开始走自主创业的路子,家住无锡市的小黄也是众多创业者中的一员。然而最近,他却遇上了些烦心事儿。

 

由于求职不理想,大学毕业后,小黄便准备独立创业。在一番衡量对比后,他瞄准了淘宝网店这个新型市场,打算利用自己积累的知识与人脉,在其中一展手脚。

 

201211月,苏州的一位张先生通过淘宝网查找到小黄数码商铺中贩售的一款无损MP3音乐播放器,由于商品推介页面上明确承诺“正品行货、假一罚万”,张先生便立即下了订单。然而到货后,张先生却发现该产品包装上既无厂名、厂址,又无3C强制认证标志等中文标识,属于国内禁售产品。

 

张先生觉得自己受到了欺骗,便至苏州质监局举报了该产品的生产厂家,并了解到,该款MP3201312月才获得国家3C认证,配套的充电器至今未获得认证。张先生在申请索赔遭拒后,将小黄经营的数码公司告上了南长法院,他认为,数码商铺贩售无3C认证的商品违反了《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要求数码公司返还购物款2800元并给予补偿。

 

在法庭上,小黄告诉法官,在贩售这款MP3之前,产品就已经得到了国家认证,只是尚未将认证标示贴出,所以该贩售行为不属于欺诈。在法院的调解下,小黄同意给予张先生适当补偿。

 

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张先生将MP3返还给数码公司,数码公司则一次性向其支付购物款、补偿款合计3500元了结此案。

 

据法院了解,数码公司在该款MP3出售前确实获得了3C认证书,但未能及时至相关部门申请认证标识,为此,该公司已被相关部门罚款5万余元。法官认为,正是由于经营者法律常识与经验的缺失,才导致了本案矛盾的产生,大学生创业应注重加强法律知识、行业规范等业务学习,避免以上纠纷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