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浦口法院分析继承案件上升的原因并提出对策
作者:刘秋苏 发布时间:2013-05-28 浏览次数:865
近年来,南京浦口区法院审结的继承纠纷案件数量逐年增多,从2008年的14件,上升到2012年的37件,年均增长率接近30%,这应引起足够的重视。通过对5年间办理的的127起继承纠纷案进行了调查分析,总结出继承纠纷上升的主要原因,以期寻求相应的解决之道。
一、继承纠纷案件之所以增多,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房产增值造成诉讼增多。随着房地产市场的持续升温,房产越来越增值,导致继承人对于获得房产遗产份额的愿望尤为迫切。有的是兄弟姐妹之间在老人去世后争夺房产,有的则是为争夺房屋拆迁补偿而互不相让,反目成仇。
2.赡养纠纷引发继承矛盾。我国已迈入老龄化社会,目前赡养老人主要靠家庭、子女承担。在多子女家庭中,有的子女不愿承担赡养义务或相互推诿,一旦老人去世却马上提出分割遗产,引起多尽赡养义务的子女不满。
3.家庭关系复杂驱动争夺。有的被继承人去世后,前妻或前夫的子女要求分割遗产;或收养的子女、继子女与亲生子女之间争抢遗产;或送养的子女回来要求继承财产等。还有的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其子女要求代位继承;以及妻子提出分割已死去丈夫的遗产,但遭到公婆的反对。
4.遗嘱存在瑕疵引起纷争。被继承人所立的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口头遗嘱或录音遗嘱甚至公证遗嘱存有瑕疵,继承人对遗嘱的真实性有争议,导致纠纷酿成。如没有亲笔签名,或代书人、见证人不签字,或被继承人只将遗嘱交给一方继承人,造成其他继承人对遗嘱效力有异议。
5.继承份额不公促使纠纷。受传统的财产传子不传女思想的影响,儿子分得全部或大部分遗产的情形不容忽视,女儿因继承权受到损害愤而起诉。还有的老人生前没有把财产情况告诉子女,导致不在老人身边的子女认为在其身边的子女隐匿财产而发生冲突。
二、针对上述原因的存在,提出如下建议和对策
1.大力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力度。深入开展法律知识宣传,使赡养、继承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在农村、社区、街道普及,在全社会形成家庭成员和谐相处、互相包容、尊老敬老的道德风尚,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2.积极妥善处理继承纠纷案件。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及时审理继承纠纷,有针对性地选择继承纠纷的典型案件巡回审判,到案发地就地开庭,以案说法,扩大审判的社会效果。
3.多方联动共同化解继承纠纷。继承诉讼以血脉联系为基础,属于家庭内部纠纷,人民法院一方面要在查明事实基础上有针对性地从亲情角度化解矛盾,维护亲情关系,另一方面要加强与基层人民调解组织的相互配合,与相关部门密切协作,多策并举,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将继承纠纷化解在初期。
4.增强法律意识减少家庭矛盾。推进财产所有权的法律保护,不断强化遗嘱的有效性,减少家庭遗产纠纷。公证机关在办理继承公证时,要严格把关,避免当事人提供虚假材料获得公证书而侵害到其他继承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