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征法院创新工作机制推动未成年人审判工作发展
作者:李振艳 发布时间:2013-05-28 浏览次数:433
仪征法院紧紧围绕 “坚持、完善、改革、发展”少年法庭工作八字方针,锐意进取,拓宽思路,以审判创新带动社会管理创新,积极探索适合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的审判工作模式,打造少年审判工作新亮点,取得显著成效
“双官”结对,创新审前调查方式。结合“大学生村官与法官结对共建”活动,充分发挥大学生村官在新农村建设中的作用和优势,让大学生村官参与到对少年犯的审前调查和帮教中来。法院与司法局、市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签出台了《关于聘请未成年被告人审前社会调查员的通知》,聘请全市各乡镇53名大学生村官担任未成年被告人审前社会调查员。为提高大学生村官审前调查能力,少年庭共举办四期培训班,确保了审前调查的质量和效率,并对后续的未成年人犯罪社区矫正工作起到促进和帮助作用,使未成年人刑事审判工作与社区矫正工作有效衔接。
大胆探索,创新开庭审判方式。本着最大限度挽救、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该院积极探索审判方式的创新。对审理的涉少刑事案件,审判前由法院聘请的专业心理咨询师对未成年被告人进行心理测评和辅导,缓解未成年人心理危机,帮助他们学会正确面对挫折,重塑未来。心理咨询师出具心理测评报告,以便于有针对性的进行帮教。对犯罪情节较轻的未成年人罪犯采用圆桌审判模式,消除未成年被告人恐惧、抵触心理,促使未成年被告人发自内心地认罪悔过。在审判过程中,注重法庭教育的实际效果,将法庭教育贯穿于庭前、庭中、庭后的全过程和各个方面。
协调合作,多部门巩固审判成效。在市委政法委的领导、协调下,加强与公安、检察、司法行政等部门的工作沟通与联系,大力推进建立和完善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网络,形成有效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机制。法院与市公安、检察、司法等部门多次召开联席会议,会签出台了《关于加强社区矫正衔接工作的暂行规定》等规范性文件。与共青团、妇联、教育等部门协调合作,形成合力,妥善落实未成年犯安置、帮教工作,推动涉诉未成年人救助制度的建立和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