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法院强化精细化管理
作者:李双才 发布时间:2013-05-28 浏览次数:400
日前,笔者在宿迁中院走访时了解到,截至5月21日,该院各项审判质效指标均比以往有明显提升。走访中,广大干警一致介绍说:“是院里今年针对自身审判工作实际,专门制定精细化审判管理制度带来的可喜效果。”
制度好在哪里?据该院审判管理办公室介绍,数十页的“制度”,分门别类的细化着。初看似乎繁且杂,可仔细一读,笔者这“门外汉”也很快就对各审判业务工作明晰不少。各审判业务部门建立了审判流程管理节点监控机制,进一步明确从立案到分案、开庭、鉴定、合议、文书制作、文书送达、执行等各个关键环节的时限要求。审判管理部门在局域网中对临近审理期限的案件进行提示、催办。各部门办案进度实行月通报制度,每月对各业务部门的收结案情况进行通报。对长期未结案件、“四项案件”清理工作,在持续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长期未结案件管理的暂行规定》的基础上,加大对其督办催办力度,实行滚动式清理积案,并严格把握“四项案件”的审批、跟踪和审限恢复,杜绝隐性超审限案件。同时,该院还对包案领导、业务庭长、办案法官进行办案责任量化考核,考核结果直接与评先晋级挂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