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家点广告就能赚钱”神话的破灭
作者:云捷 海峰 发布时间:2013-05-27 浏览次数:262
“在家点广告就能赚钱”这看似天上掉馅饼的美事,背后却隐藏着一个精心设置的骗局。
宿迁市沭阳县有几十名群众轻信这种诱惑,被骗几百元至几万元不等。据悉,该网络传销组织在全国有会员高达一万余人。近日,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的部分传销人员进行了终审判决,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分别判处被告人宋某等人有期徒刑二年九个月至八个月不等,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十万元至十万元不等。
美容店老板的“发财经”
陈娟(化名)是沭阳一家美容店的老顾客,在一次做美容的过程中,偶然听说美容店老板孙某手中有个赚钱好项目。孙某称,只要成为澳洲AD广告公司会员,每天在网上点击广告100条就可以赚钱。据孙某介绍,在他手里交钱就可以成为会员,而且返利也可以从他手中领取。
陈娟随后办理了入会手续,并每天在网上点击广告,可点击后不久,网站就登陆不上去了。陈娟找到孙某,孙某称网站被黑客攻击,过几天就好了。后陈娟联系了其他9名在孙某这入会的人员,他们共在孙某这里交了会员费近27万元,之前承诺的返利没有兑现,都在向孙某要说法。陈娟觉得自己受骗了,请公安机关对此查处。
公安机关立案后发现,孙某也只是一个小头目,背后还有“大鱼”。
金字塔式利益链浮出水面
孙某称,自己其实也是个受害者。2010年在山东做生意时,他认识了宋某。宋某毕业于重庆一所大学计算机专业,对网络比较精通,现在是澳洲AD广告公司的钻石经理。
在公安局的供述中,宋某交代,澳洲AD广告公司并不是正规的广告公司,公司的收益主要来源于会员的会费。公司的代理等级分普通、金级、钻石、超级、商务5个等级,分别交纳490元、1470元、3430元、10290元、30870元。
除了点击广告收入,澳洲AD广告代理人还可以发展其他会员加入,会员规则是将下线分为左右两区,每区一人,如此由上往下递增,一个人衍生两个下线,然后2变4,,4变8,呈金字塔式往下类推。根据发展下线情况,会员还有额外的提成奖励。提成方式分为层碰和量碰两种形式。层碰称为发展奖,会员只要左右区更发展一名下线,即可获“层碰”奖一次;量碰称为业务奖,按照发展下线报单数计算奖金,下线报单数越高上线会员的奖金越高。
宋某称自己手中的下线就有300人,会费收益达300多万元。同时,他以“雾都孤儿”的网名在网络上教授会员下载学习资料,教会员网上注册、转账、制作视频宣传。如果会员有需要,他还会到当地进行面对面辅导。
上层赚下层的钱
据宋某交代,除了美容店老板孙某,他发展的下线中个体户曹某和张某均“业绩出色”。
曹某是个连电脑开机都不会的小老板,在宋某的帮助下,他发展了10名商务级(最高级)会员。另外宋某向曹某承诺,在澳洲AD广告公司上市后,曹某可以按照原始股参加分红。
个体户张某称,会员拿到奖金有两种方式:一是可以从网页上直接向公司申请提款,二是可以吧自己会员号在网站上积分卖给别人。公司的经营模式就是会员加入级别越高,得到收益越多。级别低的会员一般挣不到钱,而且发展的会员越多奖金越多,上层赚下层的钱。
该案经沭阳县法院一审认为,宋某、曹某、张某以点击广告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其行为均已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
依照相关法律规定,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分别判处被告人宋某有期徒刑二年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十万元;被告人张某有期徒一年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五万元;被告人曹某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同时追缴宋、张、曹三人的违法所得。
判决后,宋某等人不服,上诉至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近日,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做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终审判决。
新闻链接:本案中美容店老板“孙某”已经另案处理。现阶段传销组织的人员结构已经从低端人士向高端人士发展的趋势,同时欺骗手段也不断翻新,广大群众要引起注意,远离传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