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高新区法院强力推进司法公开提升公信力
作者:赵玉保 丁丹伟 发布时间:2013-05-27 浏览次数:410
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泰州高新区法院紧紧围绕“司法公信力不断提高”的目标,全面推进阳光审判,把公开作为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的主要手段,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赢公信。
设立“专职诉讼事务员”岗位。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立专职事务员,并在法院外网设立虚拟事务员,探索建立“公开+服务”的司法公开模式,为当事人提供全过程、一站式、无差别的诉讼服务。
建立判前释明制度。对每一起拟判决案件均进行判前释明,视不同案件分别实施承办人、庭长、分管院长三级释明,增强判决的认同度。
推进“法官—大学生村官1+1工程”建设。吸收大学生村官担任司法协理员和审判辅助人员,参与法院司法活动。
聘请司法公开监督员。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调干部、企业代表、基层群众中选聘10名司法公开监督员,对法院工作进行常态化监督,促进司法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