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工作可以轰轰烈烈雷霆手段也可以默默无闻持之以恒。近来,邗江法院执行局传出了三根莴苣的美谈。

 

丁某申请执行卢某、马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维扬区人民法院于20091017日作出判决,依据该判决,被告卢某、马某应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共同偿还原告丁某借款本金及利息共计89797.5元。依申请执行人丁某的申请,原维扬法院于2010224日立案执行。

 

立案伊始,执行人员立即着手对被执行人卢某、马某的银行存款、房屋、车辆等信息进行了查询,未发现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二被执行人四处躲避执行,极难找寻;执行人员多次探访终于找到二被执行人,卢某言明其离婚后生活拮据,没有钱还,而马某对承担前夫卢某的债务充满怨言,即便被司法拘留,也绝不肯出一分钱,案件一度陷入僵局;后申请执行人提供被执行人卢某新的工作地点,执行人员立刻前往,并查到该单位为职工办理了工资卡,每月有几百元工资入账,遂对其工资账户进行冻结,申请执行人提出以被执行人每月工资偿还执行款的意见,执行人员同意该意见并定下半年扣划一次的方案。

 

三年来,执行人员再忙都不曾忘记半年一次的扣划,时间一到立即办妥并通知申请执行人来拿钱。这次申请执行人丁某带了三根莴苣送到到执行人员手中,她恳切地说:“这样的负责是再多东西换不来的,我带了一大筐莴苣都是自己家种的大老远搬来老重了,就放在传达室,可是临进来怕他不肯收就挑了三根先带进来了。”执行人员笑道:“这些莴苣你带回家吃吧,我们闻到莴苣的香甜就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