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交易需小心 谨防对方行诈骗
作者:汪小丹 发布时间:2013-05-23 浏览次数:213
2012年11月某日下午,一女子行色匆匆地跑到公安局报案,边哭边向警察讲述自己被一微信上认识的男人以购买化妆品的名义欺骗的经过。
蓉蓉在新区某广场做化妆品代购员,初入职场,蓉蓉初生牛犊不怕虎,想施展拳脚干出一番事业。于是蓉蓉开始通过多种渠道推销化妆品,包括网上售卖,通过微信和买家联系,谈妥后,双方约定见面交易。这样的推销方式很快就奏了效,没过多久,一个叫“真诚 ”的微友开始向蓉蓉咨询买化妆品的相关事宜,本以为要费一番功夫才能拿下这笔单子,没想到这名叫 “真诚”的微友很快就提出可以见面交易,双方约定了次日交易的时间地点。隔日,蓉蓉在 “真诚”的车上赴约见了面,双方达成一笔人民币2000元美容产品的交易意向。本以为煮熟的鸭子肯定飞不了,谁知,“真诚”不但一点都不真诚,而且还是“有备而来”。当蓉蓉问其怎么支付价款时,“真诚”以没有现金为由,递给蓉蓉一张银行卡并虚构银行卡密码及卡上存有5万元事实,将蓉蓉骗下车让其自行取款。看到蓉蓉进了银行,“真诚”立马趁机驾车逃离,车上还有蓉蓉的手提包及一袋化妆品,现金加物品总值6203元。傻傻的蓉蓉还在银行试密码,屡次输入错误后,蓉蓉才意识到不对劲,可当她冲出银行质问“真诚”时,“真诚”早就开车绝尘而去了。
很快,公安机关锁定了犯罪嫌疑人,并将其捉拿归案,当质问该男子犯罪经过时,“真诚”才真诚了一回,坦白了一切。
虎丘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趁人不备夺取公民私人财物,赃物赃款共计人民币6203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抢夺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法官提醒:天上不会掉馅饼,网上谈生意需谨慎。当见面交易时,不要被喜悦冲昏头脑,要贴身带好自己的财物,防止被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