佯装网吧包夜 两外地男伺机盗窃电脑配件领刑
作者:赵晨 发布时间:2013-05-23 浏览次数:197
25岁的郭某和22岁的赵某是安徽宿州人,曾因盗窃罪被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这哥俩同时入狱又同时出狱。出狱后,两人仍然不务正业,伺机寻求不义之财。近日,因偷盗网吧内电脑配件,被江苏邳州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两千元。
2012年初,郭某、张某到邳州打工。在打工期间,由于迷恋网络游戏,两人经常在夜间到网吧去包夜上网。久而久之,囊中羞涩,两人发现一般到晚上包夜上网的时候,网管基本都睡觉了,这使他俩想到了比打工来钱更快的门路——盗窃电脑配件。于是两人买来螺丝刀以包夜上网作为掩护,趁夜实施盗窃。
2012年10月11日晚,被告人赵某、郭某在邳州市运河镇“正帆”网吧包了个“通宵”。半夜里,两人趁网吧管理员休息无人看管之际,拆开网吧电脑的主机盖,盗走3个内存条,3个CPU。得手后,他们迅速逃离现场。后被告人赵某在徐州市文化宫附近以750元的价格将赃物出售。经鉴定,被盗物品价值人民币1367元。
2012年11月8日,被告人赵某、郭某在徐州市泉山区“晓风”网吧内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郭某、赵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侵犯了公民财产所有权,构成盗窃罪,且系共同犯罪。两人曾因盗窃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但二人不思悔改,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罚以上之罪,系累犯,均应从重处罚。鉴于二被告人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同时结合本案具体情节,予以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